悍马品牌故事
美国AMG公司以生产悍马(Hummer)而扬名世界。AMG公司的创始人是一位自行车制造商乌特,1903年成立越野(Overland)汽车部。1908年,约翰.威利购买了越野汽车部,并于1912年成立威利斯-越野(Willys-Overland)汽车公司,生产威利-骑...
更多>美国AMG公司以生产悍马(Hummer)而扬名世界。AMG公司的创始人是一位自行车制造商乌特,1903年成立越野(Overland)汽车部。1908年,约翰.威利购买了越野汽车部,并于1912年成立威利斯-越野(Willys-Overland)汽车公司,生产威利-骑士汽车。二战期间的1940年7月11日,美国军方向135个企业发出了研制一种轻型侦察车的招标书,条件苛刻而且时间紧,有福特等三家公司揭标,其中一家就是威利斯-越野汽车公司,生产最早期的吉普“WillysMA”。后来军方综合三家企业的产品优点,以WillysMA做基础,委托威利斯-越野汽车公司重新进行标准化设计,这种标准化车就是WillysMB。至二战结束时,威利斯公司生产了36万辆WillysMB吉普车。HMMWV还使用全时四驱系统,采用V8 6.2升柴油机,省油的同时可以发出150匹马力,时速最快达到110公里/小时。这12辆HMMWV分别加上不同的车身,以适合美军多用途的要求。经过在内华达州的沙漠进行的32000公里全面测试,其出色表现给美国军方留下了深刻印象。1983年,美国军方与其签订了定购测试车的合同,经过五个月的详尽评估以后, AM General公司赢得了一个最初生产55000辆HMMWV的合同。同年美国LTV公司从美国汽车公司手中购入AM General汽车公司。至今,Hmmwv系列车辆车产超过14万辆,美军方装备了10万辆,并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 1992年,AM General又转入了Renco集团。同年,AM Genera推出了Hmmwv的民用车,取名Hummer,译音“悍马”,一个十分贴切的中文名称。由于优异的越野性能,被业内外人士誉为“越野车王”。